Monday, January 26, 2009

The day Chinatimes stop lying
Pigs will fly

The following Chinatimes editorial was posted to a private Taiwan-centered forum, without commentary save for color highlighting. The message in its original marking is included at the end. I presumed the poster had high regards for the colored text. I want to point out that even for this Chinatimes editorial that won the approval of this highly educated Taiwanese poster, it is choke full of lies and unfairness. I will comment only on the second and the last paragraphs, starting with the second:
 在二○○四年民主黨大會上嶄現頭角的歐巴馬總統,當時只是參議員的候選人,他卻說出了流露領袖氣質的誓語:美國不能分自由的美國或保守的美國,紅的美國或藍的美國,黑的美國或白的美國或拉丁美國或亞裔美國,美國就是一個美國。所謂紅藍,正是美國兩大政黨的代表顏色,就是台灣常說藍綠一樣的意思。歐巴馬總統在宣誓就職時重申信念,要選擇希望而非恐懼,有意義的團結而非紛爭和不合。人民將從能建立而非摧毀的事物來評價領袖,藉著貪汙欺騙與使異議噤聲的手段緊抓權利的領袖,則是站在歷史錯誤的一邊。
Here the marking is mine to make it easier to explain. 所謂紅藍,正是美國兩大政黨的代表顏色,就是台灣常說藍綠一樣的意思 is a complete lie. In USA, the two parties compete on equal footings. In Taiwan, KMT dominates all the resources: media, judiciary, legislature, 軍公教, 黑道,... KMT has the world largest ill-gotten party assets; DPP has little operating budgets. To hint at that the two Taiwan parties are in any way similar to the two US parties has the clearest intent to deceive. 要選擇希望而非恐懼 is total non-sense. Who will choose 恐懼 over 希望? 藉著貪汙欺騙與使異議噤聲的手段 best describes Ma Yean-Jeou. Is this really what the editorial had in mind? Now, onto the last paragraph:
 超越藍綠,同時追求反對貪腐與公平審判的兩項共同價值,該是台灣面對二○○九年,審判前任總統司法案件所應該期許的新境界!
Empty and utterly hypocritical! Judicial system uses 反貪腐 to persecute DPP to the extent of jailing innocents without evidence and without charge. Meanwhile, the same judicial system openly go all out to protect KMT's 貪腐 by handing Ma Yean-Jeou a not-guilty verdict when his guilt is beyond doubt, by stonewalling his treason cases, by stonewalling 貓纜, 李慶安 ... investigations. Any talk of 公平審判 of Chen should be considered the most severe insult to human intelligence, after what has been done to him. 蘇貞昌's blog 一葉知秋 shows while Chinatimes talks about 公平, the reality is the complete opposite.
一葉知秋
--從李慶安案看政黨輪替後國家機器的黨同伐異

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歹戲拖棚三百多天,她終於辭職下台,並在今天出庭應訊,往後她還要面對貪污、詐欺的追訴及把已領的一億多元薪水吐出來返還的問題。

李慶安最令人不齒的是她一直有美國籍,依法她不得擔任公職,當選後即應放棄,如已擔任亦應解職,但她不僅違法,刻意隱瞞,竟還用「雙重國籍有否放棄」來質 詢陳師孟等民進黨政府官員。更荒唐的是她所屬的國民黨在案發後一味袒護,立法院國民黨團為迴護她也再三阻擋拖延不給查,負責執法的法務部、檢察機關裝聾作啞,監察院更是毫無動作。這就是我們最擔心的:在政黨輪替後,一黨獨大下,公理、正義、法治被戕害乃至死亡的情況,果然已經出現。

政黨輪替以來,行政院對所屬公務員,從院本部、國營事業、金融機構乃至駐外人員,算選舉帳似的全面調動。一方面檢調機關對前朝官員全面追殺,急如星火。監察委員不顧司法正偵辦中,仍忙著進進出出看守所,對羈押禁見中的陳水扁、林德訓、馬永成、邱義仁等人訊問、查案,甚至還傳問辦案中的特偵組檢察官。另一方 面各該機關卻又立場一致地對李慶安案的明顯違法一拖三百天毫無動作。

國家機器中不同的機關,卻同一步調地打一邊、放一邊的種種作為,看在天下百姓眼裡,只有一種感覺,那就是黨同伐異,就是用國家機器追殺異己,對自己人犯法則曲意迴護。這那有正義,這那是法治?這是國家機關設置的使命嗎?。

李慶安案只是掉落的一葉,但路人皆知秋天來了。
How about UDN? 曾韋禎 honored UDN with the title 台灣第一爛報:
噁心的聯合報
今天的聯合報有一個「新聞幕後甘苦談」 專欄,讓聯合報記者有機會毫不掩飾地寫文章抒發自己的情感。不過,台灣第一爛報不是一蹴可幾,除了有爛主管、爛編輯外,當然也有一堆爛記者。看看這群聯合 報記者,捧馬、批扁毫不餘力,還有那種像義和團的無知鄉民,有這麼一群愛自爽、自以為是,又沒啥素質、常識的記者,無怪聯合報穩居台灣第一爛報寶座。
To expect Chinatimes, UDN and the like to be fair is to expect pigs to fly. I urge all Taiwanese to stop reading them. You won't miss a thing and you take a small step to stop supporting evil.

Finally, the posting with poster's original marking:

追求超越藍綠的共同價值
2009-01-25 中國時報 【中時社論】
 鼠年即將過去。臨尾世人目睹美國新總統歐巴馬就職,
為金融海嘯聲中的世界注入新的視角;台灣的扁珍司法大案則有子媳認罪,簽署授權書匯回海外洗錢款項若干。台灣該用什麼態度迎接牛年呢?

 在二○○四年民主黨大會上嶄現頭角的歐巴馬總統,當時只是參議員的候選人,他卻說出了流露領袖氣質的誓語:美國不能分自由的美國或保守的美國,紅的美國或藍的美國,黑的美國或白的美國或拉丁美國或亞裔美國,美國就是一個美國。所謂紅藍,正是美國兩大政黨的代表顏色,就是台灣常說藍綠一樣的意思。歐巴馬總統在宣誓就職時重申信念,要選擇希望而非恐懼,有意義的團結而非紛爭和不合。人民將從能建立而非摧毀的事物來評價領袖,藉著貪汙欺騙與使異議噤聲的手段緊抓權利的領袖,則是站在歷史錯誤的一邊。

 歐巴馬的話語,似也適用於台灣。台灣在二○○八年也經歷了總統大選,但是台灣也必須在藍綠之外接受某些共同的價值。藍色或綠色都不是台灣共同的價值,台灣不能只是藍的或綠的台灣,台灣就是一個台灣。如果審判前任總統對於台灣具有任何指標性的意義,它的意義當在於這一場審判能夠提鍊出什麼樣共同的價值。

 反對貪腐與公平審判,是台灣從事這一場審判,可以同時把握的兩項共同價值。掌握政治權力的人,不能夠以錢謀權,以權謀錢,這是貪汙的共同形態;更不能用製造對立與敵人,騙取權力的正當性,來掩蓋貪汙謀取私利的錯誤。台灣要有能夠抵禦分裂的共同價值,就該同意,反對貪腐是超越藍綠顏色的共同價值,藍色的貪腐與綠色的貪腐,都是應該反對與制裁的貪腐。不會先問貪腐的顏色是藍是綠,再來決定要不要反對貪腐。

 司法提供公平審判,也是台灣另一項重要的共同價值。司法是獨立的,中立於藍色與綠色之外的,審判任何人,都要堅守程序的正義來獲致實質的正義。在司法審判中,要讓被告得到合乎法治要求的作為,而非報復壓迫;足以超越藍綠的公平審判,沒有先入為主的偏見,不討好任何一方,不放鬆公正審判的任何程序正義環節,才能成就台灣的共同價值。

 反對貪腐與公平審判,應該是可以並行而非互衝突的共同價值。過去的時光之中,藍的一方只談反對貪腐,綠的一方只談公平審判,讓兩種價值似乎對立起來,不是彰顯共同價值的正確態度,只會凸顯自身的價值順序,很有應該檢討之處。

 只要求打擊貪腐,而不計較審判是否符合公平正義的程序要求,其實是將顏色的價值提昇到共同價值之上。只因為打擊貪腐能夠否定另一種顏色,就不講公平審判的價值,就願意捨棄公平審判的堅持,顯示的其實是只有顏色的信仰,沒有共同價值的超越體會,對於台灣的發展,只有害處,沒有幫助。

 只看到審判程序的細節,避談貪腐行為的錯誤,其實也是將顏色的價值提昇到共同價值之上。擔心打擊貪腐會形成顏色的否定,就拒絕切割,而寧願以訴訟技術操作踐踏司法程序,來保護心中鍾愛的顏色,顯示的同樣只是顏色的信仰,不是共同的價值。而台灣,如果可以為了顏色而包庇貪腐,可以為了顏色而破毀司法的存在,就會因為缺乏共同價值而沒有未來。

 唯其如此,我們很高興看到大法官在鼠年末做出憲法解釋,不因被告的顏色是藍是綠,明白地宣告律師接見羈押禁見的被告,全程監聽錄音,是違憲的作法,羈押法的規定違憲。大法官提供解釋的案件,正是藍的政府人員被控貪汙,同樣的憲法原則,當然也要適用於綠色政府的被告。

 超越藍綠,同時追求反對貪腐與公平審判的兩項共同價值,該是台灣面對二○○九年,審判前任總統司法案件所應該期許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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